上一篇文章,引起了多數人的贊同,也不乏駁斥之聲。我本以為文章寫得不通俗易懂,發在虎嗅上也會少有人理,沒想到一石千浪,讓我驚喜。這篇小短文,我回復一下一些不同看法。
首先回復下郭兄 @郭昂9 的:《也談產品經理及創新——回「產品經理模式之弊論」》。
我先澄清下我個人的論點。我提出了四種不適合產品經理主導的創新模式,也就是說,我從未否認,產品經理適合主導其它的創新模式。我提出了兩種不同的架構模式,但是我陳述了它們的不可行性,實質上也是將這兩種模式否認掉了。
所以,我並未否認產品經理模式在多數情況下的合理性,產品經理在職能上的必要性。但是我認為這種模式本身具有一些局限,需要存在於這個模式中的人警醒,並以人的自主性,去將這種模式本身的局限打破。於是我提出了讓大管理者主導戰略創新,讓技術人員多跨界而行等等。
我看了下郭兄的文章,其實我覺得,我與你的想法並未有實質上的差異。我提出的是「完全由產品經理(模式)主導創新不合理」,你提出的是「創新是多方面多層面的問題,並不能完全歸咎於產品經理(模式)」。我覺得,我們的觀點是非常一致的。
另外,郭兄認為我是「產品型技術人員」…我覺得,知我者郭兄也^_^。
第二個回應,有幾人以喬布斯為例,駁斥我的觀點,認為喬老爺子主導的個人電腦創新怎麼就不算產業創新?而他不也是產品經理一枚?
我認為,喬布斯早期主導的個人電腦產業,其實已經沒有技術壁壘,已經不算是技術驅動型創新。喬布斯與同伴在車庫組裝個人電腦時,當時的個人電腦技術積累已經成熟(你想嘛,兩個人買點配件都能組裝),只是個人電腦作為一個應用模式,尚未被大眾認可。喬老爺子作為一個牛逼的神人,看到了這點……
再說到未來的蘋果公司在電腦、手機方面的創新,那個時候喬老爺子是作為大管理者的身份在核心調配資源,也作為最終的產品經理。但他主導了產品形態、UI等創新,並未主導技術創新。手機其實是技術創新與產品形態創新隔離的產品。即,CPU、總線、材料技術的攻克,與UI如何設計,並無太大瓜葛。所以,喬老爺子應該是只提要求,不管技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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