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歷8年的抗爭之後,娛樂產業巨頭索尼終於向蘋果公司屈服,將其音樂作品開放給蘋果公司的iTunes商店。據《日經新聞》報導,索尼公司旗下的音樂作品11月8日已經正式在iTunes上架。
索尼表示將使用蘋果256kb/s位速率的編碼模式,而不是使用該公司自有的DRM編碼,因為後者將允許用戶將音樂下載到其他設備上去。
索尼認輸
援引《日經新聞》的報導來說,索尼公司“一直拒絕蘋果的提議”,但現在該公司卻悄無聲息的放棄之前的立場,並未做出任何官方聲明。
實際上索尼在今年7月份已經開始為日本本土的蘋果用戶提供一些日文專輯,其中包括來自生物股長(Ikimonogakari),久保田利伸(Toshinobu Kubota),西野加奈(Kana Nishino)等當紅藝人的作品。該公司通過其音樂代理商Recochoku作為中間人,將這些音樂提供給蘋果用戶。
一則來自Twitter日本網友的消息透露,索尼公司上架的歌曲每首售價250日元(合3.1美元),專輯則售價接近2000日元(合25美元)。
至此,索尼作為內容商,對蘋果長期抗爭終結。這等於索尼變相承認,它已無力在個人娛樂設備領域裡與蘋果爭奪天下。當下的背景是,索尼公司的重組在繼續,該公司第二財季淨虧損達到1.58億美元,營收達200億美元。上月索尼公司公佈了其重組計劃的細節,將關閉一系列工廠,用內退方式裁減兩千名僱員。索尼公司的重組計劃於今年4月份啟動,總共裁員人數預計將達到一萬人。
關於內容商與硬件商的結合
最近,美國沃頓商學院旗下電子雜誌《沃頓知識在線》撰文稱,亞馬遜、微軟和蘋果甚至谷歌都在做自己的硬件,但它們的商業模式並不靠著硬件賺錢(可能除了蘋果),而是為部分服務構建訂閱用戶基礎。“訂閱模式很有吸引力,”沃頓知識在線科技與媒體編輯肯德爾·懷特豪斯指出,“無論是軟件、媒體還是服務,訂閱模式的發展動力都很強。”這種模式可以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。
這種模式無疑擠壓了傳統硬件商的利潤空間,甚至令其毫無立足之地。
在此情況下,傳統硬件公司有兩種選擇:“要么成為服務企業的強大硬件供應商,要么集中精力發展企業市場。”沃頓運營與信息管理教授卡迪克·霍桑納格認為。
要保留消費業務這一陣地,硬件廠商就必須建立內容庫,或是與擁有內容的企業合作。例如,像時代華納這樣的公司便可以與硬件廠商合作,將設備與平台進行整合,然後銷售給用戶。而索尼就可以成為一家重要企業,因為該公司不僅生產硬件,還通過旗下的媒體公司控制著大量的內容。“硬件企業可以與專注於訂閱模式的內容公司達成戰略協議。如果缺乏硬件,這種模式就無法奏效。”沃頓法律研究與商業倫理教授安德里亞·麥特維辛說。
然而,沃頓管理學教授大衛·許卻預計,短期內不太可能達成這種交易。目前,硬件企業和內容企業都傾向於保護現有的收入流。內容企業不希望激怒有線電視運營商,而PC廠商最初也將集中精力開拓新的硬件種類,例如平板電腦和智能手機。不過,隨著市場環境的變化,這種合作也將被迫建立。
“這些公司必須著眼於有創意的合作方式。”大衛·許說,“服務和內容公司與硬件廠商可以建立互惠互利的合作關係。”
索尼等音樂公司與蘋果的結合,其實只是內容與硬件融合的初階段。